咨询会当天,初中三年级考生和父母关注最多的还是择校问题,他们对怎么样填报择校志愿心存疑惑。有些父母问:“考虑到择校费,我报了几个学校的普通班专业,再报同一学校的‘择校’,是否导致一个学校两个专业就分别占用了两个志愿呢?”还有父母问:“第一志愿171中学a普通班、b择校;第二志愿166中学a实验班、b普通班;假如达到了171中学的择校分数,会被什么志愿录取?”有些父母混淆了学籍户籍与择校的关系,问:“户口在朝阳区,报海淀区的学校算择校吗?”
据了解,择校是指学校适合减少分数线录取考生,录取分数原则上高于该校普通班专业分数线20分;择校费每生低于3万元。考生选择择校专业志愿时,可参考《2009年北京高级中等学校招生简章》中的有关内容,什么学校在什么区域招收择校生都会在简章中注明。假如该校没在考生所在区县投放择校招生计划,那样考生就不可以考试报名。录取时,择校志愿与其他志愿一样,按考生成绩和志愿顺序依次录取。
市中招办有关负责人说,择校志愿只不过所有志愿中的一部分,因此考生要将择校志愿与其他志愿通盘考虑。同一所学校的普通班专业与择校专业是连续填报还是分开填报,考生要依据自己对所报学校的向往程度、公办普高在本区县招生计划、我们的学习状况等综合考虑后确定。从去年实质录取结果看,部分学校择校专业最低录取分数仅比普通班专业低一两分。
考生和父母填报志愿时要考虑自己家庭经济状况,如被“择校生”志愿学校录取,考生就要按规定交费报到,不可以顺延至其后的公费高中或其他志愿。据悉,去年个别中考生填报了择校志愿,但被录取后因为家庭经济缘由不愿承担择校成本,也没办法再被其他学校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