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调查中,据发现未成年人犯罪的高峰年龄段为17岁,16|17岁犯罪的人数占未成年人犯罪总数的90%,未成年人第一次推行犯罪行为一般中是14岁。他们常在某些外面原因的刺激下,一时冲动,萌生犯罪意图,而且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不计后果。
16|17岁愈加紧急,在未成年人犯罪中,打劫案件名列榜首,而偷窃、故意伤害、强奸、寻衅滋事、打架斗殴等恶性刑事案件紧随其后。
为何“14岁”会成为未成人违法犯罪的“危险期”呢?
这是由于14岁的孩子心理还非常脆弱,据心理剖析:这个年龄处于半成熟期,也就是大家常说的半大孩子,似懂非懂。各种能力,包含经验、见识、自控能力、自我保护能力、分辨力都有限,对事物的好坏缺少判断力。他们的模仿性非常强,容易遭到外面的影响。这个年龄的孩子独立意识增强,已经不再像小时候那样,把父母老师当成崇拜和遵从的对象。因为社会开放程度高,他们可以接触不少的信息,尤其是互联网让孩子们“人在机前坐,便知天下事。”在他们眼中,父母和老师在某些方面还不如自己。相反,他们却比较容易遭到同龄人的影响。最明显的现象就是亲子关系降低,伙伴关系上升。和爸爸妈妈愈加没话说,厌烦父母的“唠叨”,尤其是在做了错事时,对于爸爸妈妈的规劝、指导常常抵触,逆反心理也非常强。他们渴望与人交流,但爸爸妈妈、老师总是给他们更多的是限制。因此,他们更想与同龄人交流,更乐于听从同龄人的建议。一旦交友不慎就会走上斜路。这个年龄的孩子还特别期望得到父母、老师、同学的关注。这种欲望得不到满足时,他们会做一些出格的事来引起其他人的注意。如:有些孩子学习不好,爸爸妈妈斥责、老师不看重、同学看不起,他就会故意违反课堂纪律,为难老师、打骂同学,甚至做出更出格的事情。另外,14岁的孩子还在初中阶段,文化程度偏低,法律意识不强,自我约束能力较差。
因为这类缘由,未成年人犯罪特征明显:
一是犯罪动机单纯幼稚,多具突发性和随便性。未成年犯罪自己觉得,犯案的重要原因是“一时冲动”和出于“哥们义气”的占较大比率。事实上也是如此,目前有些未成年人犯罪会事先秘密谋划策划、踩点侦查,但大部分犯罪还是在外面刺激和魅惑下临时起意。有些未成年人犯罪纯粹是哥们义气重,是非观念不清,做事不讲原则。有些参与打劫、偷窃的学生,作案后分文不取,还美其名曰“帮哥们儿忙”。
二是一同犯罪突出。对在校学生犯罪问题做的调查则表明,涉案的在校学生在作案时,均是以同班同校关系为基础,结成小团伙,一同作案。参与作案的人数,最多时达10余人。尤其是工读学校、职业高中的学生犯罪占较大比率。这类学生认知能力不强,道德水准不高,法制观念淡漠,总是容易出现违纪、违法,甚至犯罪。
三是他们在推行作案时,对自己行为的性质常常缺少正确的认识,大多数人犯罪动机单纯幼稚,主观恶性不深。犯罪的学生中,绝大部分在校表现不好。学习成绩差,违反学校纪律多。这类学生,法律观念愈加淡漠,认识事物的能力更弱,有些甚至是非颠倒、美丑不分。如此的孩子最易遭到盅惑和借助,一旦有人带头,或者受人坏人挑唆,就很容易违法犯罪。
“危险的14岁”现象表明了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严峻形势,也是对广大伙长的一种警示。导致这种现象是什么原因多方面的,消除这种现象,要靠父母、学校、社会的一同努力。但其中最直接、最容易行,也是最见效的手段,就是作为父母者基于责任的自己努力。担负起对孩子教育监护的责任,尽量降低对孩子的各种伤害。从婴幼儿开始把培养孩子的优良品行放在第一,把善良、诚实、公正这类品质当作是非常重要的东西,把人与人之间要相互尊重,不能侵犯其他人的价值观,从小就渗透到孩子幼小的心灵中。在孩子进入敏锐而逆反的青春期时,更应当关注他们的成长,多交流、多交流,在满足孩子各种适当的物质需要的同时,准时知道孩子的精神需要,准时引导和纠正他们不适合的愿望和行为,帮助孩子度过困惑、躁动,也是相对比较“危险”的青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