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徐汇、杨浦、虹口区公布寒假转学方法后,上海又有长宁、普陀、奉贤区三区公布了转学细节。
各区申请时间:
长宁区:
1月17日起
普陀区:小学1月5日起,初中1月19日起
奉贤区:2月十日起
父母注意转学申请时间和申请条件!
长宁区义务教育阶段2022年寒假转学公告1、转学申请时间:
2022年1月17日(周一)上午9:00-11:00,下午1:30-3:30
2022年2月14日(周一)上午9:00-11:00,下午1:30-3:30
2、转学申请地址:
1、小学:
居住在长宁区江苏街道、新华街道、华阳街道、虹桥街道、周桥街道、天山街道等地块,至小教一学区(法华镇路186号,咨询电话62811609);
居住在仙霞街道、程桥街道、北新泾街道、新泾镇等地块,至小教二学区(新渔东路242号,咨询电话62904385)。
2、初中:
长宁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茅台路472号,咨询电话62787558)
3、小学和初中的港、澳、台、外籍学生及侨胞子女:
小教二学区(新渔东路242号,咨询电话62904385)
注:凡有转学意向且符合转学需要者,请仔细阅读《长宁区义务教育阶段转学申请的有关说明》,并按时前往有关地址办理转学申请手续。转入学校原则上将于2月17近日公告父母到校办理报到手续。
2022年普陀区寒假期间
办理中小学转学手续的公告
依据《上海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方法》(沪教委规〔2017〕3号)的规定,为维护教学秩序的稳定和学生的正常学习,现将普陀区2022年寒假期间中小学转学工作安排公告如下:1、转学条件
(一)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初中)
1.义务教育阶段转学由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就近免试的原则统筹安排,其他人不能以各种名义指定要转入的学校。
2.学生户籍随监护人户口在目前学段内由本市其他区迁移到本区,可申请跨区转学(学籍由外区学校转入本区学校)。
3.区内公办学校的学生,其户籍在目前学段内随监护人户口在本区内跨街道(镇)迁移(非同一街道(镇)内、非相邻街道(镇)之间),依据普陀区转学受理渠道和步骤,向有关部门提出转学申请,由教育局统筹安排。
4.学生户籍由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迁入本区,或学生为本区户籍且在外省市就读的,可申请跨省转学(学籍由外省市学校转入本区学校)。
5.学生爸爸妈妈一方持有效期内的“上海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积分(现在标准积分为120分),积分需在本市居住证积分管理软件可查看确认,同时本人持有效期内的《上海居住证》,且居住证登记住所在本区(居住证登记住所地址与产证或《上海居住房子出租合同登记备案公告书》地址相一致的),可申请学籍由外省市或外区学校转入本区学校。
6.学生爸爸妈妈一方为本区常住户口,学生本人为外省市户籍的可申请学籍由外省市或外区学校转入本区学校(需符合条件,见转学申请材料)。
7.学生爸爸妈妈一方及本人持有效期内的《上海国外人才居住证》,且居住证登记住所在本区(居住证登记住所地址与产证或《上海居住房子出租合同登记备案公告书》地址相同的),可申请学籍由境外、外省市或外区学校转入本区学校。
8.学生爸爸妈妈一方及本人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中国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国内通行证》,且居住证登记住所在本区(居住证登记住所地址须与产证或《上海居住房子出租合同登记备案公告书》地址相同的),可申请学籍由外省市或外区学校转入本区学校。
9.外籍学生爸爸妈妈一方持有效期内的《外国人就业证》《外国人居留证》,且居留证地址在本区(《外国人居留证》地址须与学生《境外职员住宿登记单》地址相一致),可申请学籍由境外、外省市或外区学校转入本区学校。
10.小学升小学五年级及小学五年级、初中升初三及初三不受理转入申请。
(二)高中阶段(普高)
1.学生本人为本区户籍,在外省市参加中考并录取普高,并获得普高学籍的,可申请普高学籍由外省市学校转入本区学校。
2.学生爸爸妈妈一方持有效期内的“上海居住证”连续满3年,且积分达到标准积分(现在标准积分为120分),积分需在本市居住证积分管理软件可查看确认,居住证登记住所在本区,且居住证登记住所在本区(居住证登记住所地址与产证或《上海居住房子出租合同登记备案公告书》地址相同的),可申请普高学籍由外省市转入本区学校。
3.学生爸爸妈妈一方为在沪高校、科研机构博士后流动站(工作站)职员,可申请普高学籍由外省市或外区学校转入本区学校。
4.学生爸爸妈妈一方及学生本人持有“上海居住证”国外证,可申请转入本区学校。
5.升高三及高三不受理转入申请。
6.本市范围内普高之间不予转学。
2、转学受理渠道和步骤
(一)小学生转学由各小学、一贯制学校受理本校招生地段内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及父母的转学申请和有关转学材料,由学校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交区教育局审核,由区教育局依据学额统筹安排。
(二)外省市、本市外区初初中生申请转入本区的,由父母在规定时间到区教育局指定地址申请。
(三)申请本区内转学的初初中生,由转出学校在区教育局规定的时间统一将申请材料交区教育局审核。
(四)高初中生转学,由学生及父母自行联系本区内普高,学校赞同接收后,由接收学校在区教育局规定的时间统一将申请材料交区教育局审核。
3、转学申请材料
(一)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初中)
1.学生原学籍所在学校开具的“学籍信息表”,“信息表”上应提供学生“全国学籍号”,若学生暂无全国学籍号的,需要提供原学籍所在学校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并盖章的无“全国学籍号”书面证明。
2.近期一学年的“学生成长记录册”或“成绩报告单”(用于确认学生是不是正常在校就读)。
3.本市户籍学生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家庭住址页、学生本人页)。
4.学生爸爸妈妈一方持“上海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积分的,还需提供: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家庭住址页、持120分居住证的学生监护人页和学生本人页)。若户口簿没办法证明持120分居住证的学生监护人与学生之间的父(母)子(女)关系的,还需提供学生本人“出生医学证明”。(2)学生爸爸妈妈一方有效期内的 “上海居住证”及积分公告书原件和复印。(3)学生本人有效期内的“上海居住证”或“上海居住证”申领回执。(4)“上海居住证”登记地址为本区购房的,提供房地产证原件和复印件。居住证登记地址须与房地产证登记地址相同。(5)“上海居住证”登记地址为本区出租房子的,提供《上海居住房子出租合同登记备案公告书》原件和复印件。居住证登记地址须与《上海居住房子出租合同登记备案公告书》登记地址相同。
5.爸爸妈妈一方为本区户籍的外省市户籍学生,还需提供:
(1)再婚家庭提供学生抚养权判决书(抚养权需要是再婚夫妻一方的)。(2)学生本人及爸爸妈妈的户口簿没办法证明父(母)子(女)关系的,需提供学生的“出生医学证明”。(3)学生爸爸妈妈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学生本人的上海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6.港澳台户籍的学生,还需提供:
(1)爸爸妈妈一方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中国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国内通行证》。(2)学生本人的户籍证明,学生本人及爸爸妈妈的户口簿没办法证明父(母)子(女)关系的,需提供学生的“出生医学证明”。(3)产证或《上海居住房子出租合同登记备案公告书》。
7.外籍学生还需提供:
(1)爸爸妈妈一方持有效期内的《外国人就业证》、《外国人居留证》的原件和复印件。(2)学生本人护照原件及复印件,学生《境外职员住宿登记单》。(3)需提供学生的“出生医学证明”。
(二)普高
1.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复印家庭住址页和学生本人页)。
2.原学籍所在学校开具的“学籍信息表”,“信息表”上应提供学生“全国学籍号”,若学生暂无全国学籍号的,需要提供原学籍所在学校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无“全国学籍号”书面证明。
3.初中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高中录取公告书复印件。
5.初中升学考试每门科目的考试成绩及每门科目的满分标准(需学生参加中考当地中招办或教育行政部门盖章)。
6.学生爸爸妈妈一方持“上海居住证”连续满3年,且积分达到标准积分的,还需提供:
(1)“上海居住证”及积分公告书原件和复印件。(2)“上海居住证”登记地址为本区购房的,提供房地产证原件和复印件。居住证登记地址须与房地产证登记地址相同。(3)“上海居住证”登记地址为本区出租房子的,提供合法的出租合同和房子出租登记备案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居住证登记地址须与房子出租合同、房子出租登记备案证明登登记地址相同。
4、转学程序
(一)小学
1.小学转学由各学校受理转学申请和转学申请材料,并将学生“转学信息表”与“有关证明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交区教育局审核,由区教育局依据学额统筹安排。
2.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转入学校并盖章确认后,转入学校方可在学籍管理平台发起转学异动。
(二)中学
1.本区内初中之间转学
本区内初中之间转学,由学生原就读学校(转出学校)收齐申请材料后,统一交区教育考试中心办理。
2.外区、外省市转入本区
(1)初中转学
①学生监护人持转学申请材料,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址申请转学,并于递交申请材料初审通过后填写“普陀区初中生转入申请表”。
②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后,依据相对就近原则和学校实质学额状况安排接收学校,并以信函(或电话)方法将转学报到公告邮寄(或电话公告)转学申请学生或父母。
③学生到校报到后,到教会处领回盖有区教育局学籍管理专用章和学校教会处印章的转学信息表,到原就读学校办理转学调档手续(调取纸质学生档案材料)。
④接收学校在学籍管理平台中发起转学异动。
(2)普高转学
①学生及监护人持转学申请材料,自行到本区高中联系转学事宜。
②学校审核学生的转学条件,对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学校在有空余学额的首要条件下,可进行有关课程的考试,考试结果达到学校需要的,可予以接收。学生的转学申请材料由接收学校在规定时间统一送区教育考试中心办理转学手续。
③区教育行政部门复审学生的转学条件,审批赞同后,学校将盖有区教育局学籍管理专用章及学校教会处章的转学信息表交还转学学生,并公告学生到原就读学校办理转学调档手续(调取纸质档案材料)。
④接收学校在学籍管理平台中发起转学异动。
(3)需要注意的地方
①外省市转入我区的学生,因教程差异,需经转入学校测试后确定就读年级。
②转往外省市学校学生的转学信息表、学籍卡及外省市转学审批表等证明材料因转入地需要需区教育行政部门盖章的,学生父母应将有关材料提交学生原就读学校,由学校统一交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盖章。
③除外区、外省市申请转入本区初中的学生外,区教育行政部门不受理学生和父母个人的转学申请。
④所有转入学生,均需通过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软件中成功调取电子学籍信息后,方能生成转入学校新的学籍。
5、转学受理时间和地址
(一)小学转学受理时间:2022年1月5日—1月19日,各小学、一贯制学校受理本校招生地段内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及父母的转学申请。
(二)本区内初中转学受理时间:2022年1月19日(周三)前,各初中将申请转出本校,且在本区范围内转学学生的申请材料(需学校初审符合转学条件)交区教育考试中心。
(三)外区、外省市初初中生转到本区受理时间和地址:2022年1月19日(周三)—1月21日(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
受理地址:上海普陀区教育考试中心(中山北路3489弄24号103室)。
2022年普陀区寒假期间
公办婴幼儿园办理转园手续的公告
1、转园条件1.婴幼儿户籍随监护人户口由本市其他区迁移到本区,可申请跨区转园。
2.婴幼儿户籍随监护人户口在本区内跨街道(镇)迁移(非同一街道(镇)或相邻街道(镇))可申请本区内转园。
3.婴幼儿户籍由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迁入本区,可申请跨省转园。
2、筹备材料
1.婴幼儿及其监护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家庭住址页、婴幼儿监护人页和婴幼儿本人页)。
2.婴幼儿户籍所在地的房产权证原件。
3.婴幼儿监护人的身份证原件。
4.婴幼儿的预防接种证原件。
3、转园步骤
1.婴幼儿监护人持转园申请材料,并携带婴幼儿本人,于2022年2月15日,到户籍对应的公办婴幼儿园申请转园,并递交申请材料,初审通过后填写“普陀区学前教育阶段婴幼儿转园申请表”。
2.婴幼儿监护人持“普陀区学前教育阶段婴幼儿转园申请表”前往原就读婴幼儿园盖章确认转出后,再将“转园申请表”交还至申请转入的公办婴幼儿园。
3.接收婴幼儿园将盖章确认的“转园申请表”交至教育局备案,并在婴幼儿信息管理软件(园园通)内提出转园申请。
4.部分资源紧张的公办婴幼儿园不同意婴幼儿转园申请,由负责统筹的公办婴幼儿园安排婴幼儿转园,具体对口婴幼儿园安排请在普陀教育网查看,首页-入学考试报名与招生-2021年普陀区婴幼儿园招生范围。
4、其他有关事宜
1.符合条件的婴幼儿,如未能在对口公办婴幼儿园成功办理转园,可在规定时间内带好申请材料至教育局服务窗口咨询。
受理时间:2022年2月15日(周二)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
受理地址:北石路489号一楼教育咨询窗口。咨询电话:52564588-7138、7664。
2.民办婴幼儿园推行自主招生,有关招生转园政策可直接前往民办婴幼儿园咨询。
2021学年第二学期奉贤区
义务教育阶段转学公告
2021学年第二学期奉贤区中小学转学实行网上受理。请需要申请办理转学并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父母依据本公告,提前做好有关筹备,按时完成网上材料的上传工作。1、申请方法:
父母访问“奉贤区教育事务受理中心” 公众号或扫码。依据页面提示填写基本信息及上传佐证材料。
2022年2月十日— 2月12日
3、申请材料:
(一)本市户籍:
1. 《上海中小学生学籍信息表》或原就读学校的学籍证明(一式三份)。
2. 能证明与产权人关系的户口簿;如爸爸妈妈为再婚家庭,还需提供学生抚养权归属的证明材料(学生的抚养权须是再婚夫妻一方)。
3. 有效的产品住房房产权证原件(有效产品住房地产权证产权人须是爸爸妈妈、学生本人,或祖爸爸妈妈、外祖爸爸妈妈,并拥有全部产权)。
4. 申请人出生医学证明。
(二)非本市户籍:
1. 学生本人的转学申请表或学籍证明(一式三份)。
2. 申请人在上海就读转入本区,需要提供在本区有效的《上海居住证》;申请人在外省市就读转入本区,需要提供在本区有效的《上海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3. 学生爸爸妈妈一方在本区有效的《上海居住证》。积分达到标准积分的,需提供积分公告书。
4. 学生爸爸妈妈一方在本市缴纳的社保证明(注: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之间须满6个月及以上,不含补缴,因疫情缘由补缴的除外),或在沪灵活就业登记证明(注:截止到2021年6月30日须连续满3年)。
5. 申请人的出生医学证明。
6. 申请人及其爸爸妈妈的户口簿。如爸爸妈妈为再婚家庭或爸爸妈妈一方为本市户籍的再婚家庭,还需提供学生抚养权归属的证明材料(学生的抚养权需要是再婚夫妻一方)。
7. 房子出租合同备案登记公告书或学生爸爸妈妈有效的产品住房房产权证。
8. 转入南桥、奉浦、西渡、金海等教育资源紧缺的街镇,还需提供学生爸爸妈妈一方工作证明【由现用人单位(为社保缴纳单位)出具,并加盖单位公章,工作证明须含职员名字、身份证号码、工作年限及单位名字、具体地址及所在街镇等内容】(非需要项,转入紧缺资源街镇如居住地和工作地在同一街镇,请按需要上传证明,工作证明中单位具体地址和所属街镇必须要写了解)。
注:学生本人和父母的居住证地址须一致,材料3、材料4和材料8需要为同一人。
4、转学步骤:
1. 父母向原就读学校申请转学,学籍校出具盖章的《上海中小学生学籍信息表》或学籍证明(一式三份)。
2. 2月十日-12日,父母访问“奉贤区教育事务受理中心” 公众号或扫码。依据页面提示填写基本信息及上传佐证材料。
3. 2月14近日,教育行政部门对父母上传材料进行审核。
未通过初审者,将短信提醒,请父母准时进入转学平台知道退回缘由,依据提示重新补正有关佐证材料。(注:父母补正材料时间截止2月12日)
通过初审的,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实质统筹安排学校。
4. 2月15日-16日,拟转入学校电话公告父母携带学生及所有原件进行转学终审,办理转入手续,请父母准时接听电话。如父母未在公告时间内办理手续的,视作自动舍弃。
要紧提示:父母提供的材料应真实有效,如材料不实,后果自负。
5、咨询地址和电话:
如父母在申请过程中需要帮助或有任何疑问,可咨询拟转入学校所属的有关教育部门(工作日8:30-11:00;13:00-16:30)。
6、需要注意的地方:
1. 本公告需要上传申请材料的对象为申请转入本区学生。转出本区的学生父母可于1月17日之后向现就读学校提出转出申请,由学籍校出具《上海中小学生学籍信息表》,加盖学校公章(若学生转入的外省市需要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盖章,可在工作日规定时间内到区教育事务受理中心学籍管理部盖章备案)。
2. 各学段毕业年级(小学五年级、初三)第二学期不予转学。
3. 在本区就读的小学一年级、小学六年级非本市户籍学生原则上不转学(特殊状况,持申请人爸爸妈妈有效的产品住房房产权证申请转学,统筹安排就学)。
4. 因中考政策需要,非本市户籍在外省就读7、8、初三原则上不予转学,有标准积分公告书的除外。
5. 同一街镇的学校之间原则上不予转学。
6. 拟转入学校如无空余学位,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
7. 遵循“籍随人走,一生一籍”原则,不同意重复学籍、问题学籍转学。若父母提供不真实学籍信息不可以完成转学步骤,后果自负。
8. 因为特殊缘由没办法提交成功的学生,请联系所属街镇受理部门咨询。
9. 学籍信息查看及转学政策咨询:全国系统服务热线:010-66090906上海学籍服务热线:021-962066区招生考试热线:021-67137151(工作日8:30-11:00;13:00-16:30)
(图文来自互联网,侵权删)